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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电动葫芦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发布日期:2020-09-21 10:50:11 访问量:1190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迅速评估后,立即由应急救援总指挥(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令。

2、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合物证,禁止人员未经过授权而进入事故现场。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人应按照本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4、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其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迅速集结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实施救援;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大可能地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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