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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动葫芦的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发布日期:2021-01-13 13:44:18 访问量:970

在以下特殊场合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除了应具备常规安全保护措施,还应具有适应特殊场合使用的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必须使用专用的防爆电动葫芦,应具有以下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1、所有的电气元件不得有裸露部分。

2、防爆葫芦式起重机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轨道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4MΩ。

4、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开关箱、手电门、行程开关及接线盒等)。均应具有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

5、钢丝绳表面不得有断丝。

6、为防护之因机械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及危险温度造成危险,对防爆电动葫芦裸露的具有相对摩擦运动的部分采取限速措施,如钢丝绳与卷筒的卷入速度和葫芦小车及大车的运行速度均不得大于25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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