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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安全防护装置

发布日期:2019-07-10 10:29:22 访问量:1286

钢丝绳电动葫芦一般配合起重机一起使用,改造后还可以作卷扬用。因此,它是提高劳动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的必备机械。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安全防护装置如下:

钢丝绳电动葫芦应设置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且能保证当吊钩起升和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动力电源,此时反方向的动作应可以进行。

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在上升极限位置应设置不同形式双重限位保护装置,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电气回路。

在吊钩组醒目处应表示额定起重量,并设置钩口闭锁装置。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不宜设置闭锁装置。

额定起重量为 lt及以上的电动葫芦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自动停止型除外):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从电动葫芦超载起升至起重量限制器动作停止起升,此时载荷所起升的高度,不应超过

名义起升速度ls经过的距离。对于双速电动葫芦,慢速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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